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暨「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3條規定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2020 年6月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可能之利益衝突、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條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此外,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
  • 主席
    蘇亮 獨立董事
  • 成員
    黃建誠 獨立董事
  • 成員
    陳薇芝 獨立董事
  • 成員
    林峻樟 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

毛寶為健全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爰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並於2011年12月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之職能,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本公司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 主席
    蘇亮 獨立董事
  • 成員
    黃建誠 獨立董事
  • 成員
    林峻樟 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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