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情形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暨「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3條規定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2020 年6月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可能之利益衝突、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條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此外,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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